快捷搜索:

法官耐心促调解

近日,一起因个人借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开封顺河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得以成功化解。

被告李某、王某夫妻俩因开饭店周转需要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循环借款额度为25万元,有效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为此,被告李某请被告张某某等二人为其借贷担保。被告张某某等二人如约与某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以名下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且办理了抵押登记。起初,斌、李某王某夫妻能如约还款。2021年4月,被告李某、王某以支付食材款以及经营周转为由再次向某银行申请借款10万元。案款发放后,两被告偿付了部分利息,但在还款约定期限到达之日仍尚欠本息35余万元,经多次上门和电话催收无果后,该银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遂积极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到李某、王某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法官立即与银行联系,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某银行同意延缓还款期限,双方遂达成一致意见,李某、王某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被告张某某等二人以其名下抵押房产在各自最高额抵押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