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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人心的执行

近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认真开展执行活动,通过邀请申请人李某全程参与执行,努力保障李某的参与权与知情权,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李某诉张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向李某支付款项45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顺河区人民法院通过邀请申请人李某参与本案的执行,使李某充分了解被执行人张某在金融、房地产管理部门无可供执行财产。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李某自愿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向李某给付4200元,李某则放弃对剩余执行款及利息的执行。

下一步,顺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平、保公正,用当事人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方式执行,努力实现执行案件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