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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强制执行

“我们是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对于你长期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今天我们上门强制执行。”近日,执行干警来到周某家门前。

某物业公司因业主周某长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把他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业主缴纳物业费、水费、滞纳金等共计一万多元。而周某却觉得物业公司在保安绿化等多处未到位,从2020年开始拒绝缴纳。顺河法院判决周某应该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等;而取消滞纳金是因为物业方提供服务时也有些不完善之处。周某没有上诉,但也没有按照判决7日内向物业公司支付欠款6000余元。在法院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上门强制执行。

面对突然上门的执行法官,周某显得手足无措,他根本不会想到他所认为的拖欠一点物业费会致使法官上门追索,一时惊慌失措,连连答应这就向物业公司缴纳欠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