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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皆大欢喜

近日,在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办公室里,只见有一位年近6旬的老妇人和两个年轻男子,分别与一名法官和一名经理模样的人一一握手,同时嘴中连连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原来,这个老妇人和两个年轻男子就是案件申请执行人,他们在领到理赔款后,正向承办案件法官和保险公司理赔人激动地告别。

2018年5月,时年55岁职工李某,向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以下简称某保险开封分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2019年12月,李某在工作场所突然倒地不省人事而猝死。2020年6月,李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在向某保险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遭受拒绝之下,遂将某保险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死亡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判决驳回其妻子和两个儿子的诉求。后案经二审判决,由某保险开封分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付给李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意外身亡的保险金50000元。2023年12月,李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在某保险开封分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之下,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顺河法院受理后,承办案件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经找被执行人某保险开封分公司做工作时,其对法院的判决意见较大,并执有不同的看法,极不情愿理赔,不想给申请执行人支付保险金。承办案件法官就此,在再次找被执行人某保险开封分公司做工作中,通过从民生的角度对其进行引导,当承办案件法官向其讲到:申请执行人,一个是年近60的老妇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两个儿子又是无职业人员,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而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也就是从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权益而考虑的。被执行人某保险分公司由此被打动了心,愿意给予申请执行人办理理赔的相关手续。

近日,在承办案件法官约定之下,案件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执行人某保险开封分公司乐意地将李某死亡的保险金50000元,当庭如数兑现给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