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促双方和好
5月25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了张某和王某债权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反目的昔日好友终于和好如初。
张某和王某原是好友,为共同致富,2017年初俩人共同出资投资购买了一台机械设备,通过在工地上做活获取收入,后双方因账务结算问题发生争议,致朋友反目成仇。
2019年底,被告王某给原告张某打下4万元欠条一张,作为双方账务结算的最终凭证。此后,张某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王某总是推诿拒付。无奈,张某遂诉至法院,诉请由王某立即偿还欠款4万元。王某以没钱为由,拒不付款,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即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由来和事情的经过。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曾故交深厚的特点,执行人员采取了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向当事人明理、释法,晓以利害得失。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被告认识到了自身的过错,原告也表示愿意与被告和好。最终本案顺利调解,在维护了法律尊严的同时,也修复了双方当事人因诉讼而受损的人际关系,实现了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