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快结一起劳动报酬案
“为了4372元劳务报酬,难道非要拘留不成?再说,真要把你拘留了,咱公司还咋发展?老赖名声传出去,以后谁还敢和你做生意?”在西华县县城某公司经理王某某办公室,执行干警连珠炮式的发问,让被执行人王某无言以对。
申请执行人梁某2015年被招聘到王某所在的公司,因拖欠工资,梁某将王某所在的公司起诉到周口市西华县人民法院并胜诉,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接手此案后,当即驱车赶到王某所在公司。看王某正在办公室与人谈业务,便走了进去,亮明身份,说明来意,经过提问、教育,使王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便主动通知会计将梁某4372元劳务报酬交给执行干警。